聂绀弩先生曾写过一首诗吟咏《水浒传》中的
两大恶吏董超、薛霸:
“解罢林冲又解卢,
天下英雄尽归吾。
谁家旅店无开水,
何处山林不野猪?
鲁达慈悲齐幸免,
燕青义愤乃骈诛。
佶京俅贯江山里,
超霸二公可少乎?”
这首诗讲的是董超、薛霸两个恶公差,押解过林冲,又押解过卢俊义这两个盖世英雄。他们用开水烫林冲的脚,野猪林里差点杀了林冲,而在那个时代这样的旅店、树林到处都是。野猪林里鲁达放过了他俩一命,后来押解卢俊义时,卢俊义的跟班燕青就不客气了,将两人全部杀掉。而在宋徽宗赵佶以及大奸臣蔡京、高俅、 童贯的江山里,这样作恶的小吏,是少不了的。
这两个恶吏在《水浒传》中特别有象征意义,他们押解过梁山第一个重要人物林冲,又押解了最后一个重要人物卢俊义,也就是说,无论军官林冲还是员外卢俊义,都是朝廷逼迫当强盗的。而在此历程中,小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小吏并不是天生为恶的,他们也是父母所生,吃五谷杂粮长大的。为恶,往往是因为利益所诱加上压力所迫。林冲的发小陆谦受高太尉之托,在押解林冲上路之前用钱收买董超、薛霸悄悄杀害林冲。当时董超对陆谦说道:“却怕使不得,开封府公文,只教解活的去,却不曾叫结果了他。亦且本人年纪又不高大,如何作得这缘故?倘有些兜搭,恐不方便。”这董超还像个新手,此时或许还有心理冲突,要么完全在做风险分析———为了十两金子结果了林冲对自己的风险有多大?可薛霸比他更谙官场规则,他对董超说:“老董,你听我说。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只得依他。莫说使这官人又送金子与俺。你不要多说,与你分了罢,落得做人情,日后也有照顾俺处。前头有的是大松林,猛恶去处,不拣怎的,与他结果了罢。”薛霸的账比董超算得精,董超的顾虑他当然也理解,但他看到更高一层的规则———像高太尉这样的权贵要办的事没有多大风险,不合常理的理由照样
没人敢公开质疑,那么年轻力壮的林冲暴病而亡是否能经得起考问无关紧要,关键是不但不能得罪高太尉,还要积极表现,趁机攀上这棵大树。
也就是说,董、薛二公之所以敢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是因为他们算计过,收益大而风险小,那么 这生意如何能不做呢?但风险再小毕竟也是风险,一旦他们碰上燕青这样的人,那么就只能用性命来偿还以前获得的利益了。林冲的损友陆谦,在沧州草料场被林冲识破阴谋,将要杀死他之前求饶道,“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这陆虞侯,包括董超、薛霸这样的小吏,往往喜欢用上峰吩咐、职务行为这类理由为自己作恶开脱。
历史中像陆虞侯这类小人物还真不少。《水浒传》成书的明朝,天启年间,大太监魏忠贤大肆迫害东林党人。许多忠良被东厂抓回诏狱秘密处死。杀死 这些忠良的恶吏是同一伙狱卒,他们以为深牢大狱之中,无人能知道真相。这些人想出一切办法防止监狱黑幕被外泄,比如每次家属探监并交纳“赃款”时(这些人 无一不是被诬陷为贪污,且由东厂的人篡改供词,证明他们是大贪污犯),让家属跪在十步之外,大声地用官话而不能用方言交谈。如此防止犯人传出狱中信息。可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一个叫“燕客”的侠士,同情这些被冤枉的人,花重金买通监狱的人,穿着狱吏的衣服,混进监狱,详细地记录了这些东林党人被刑讯逼供和冤杀的过程。
燕客在《天人合征纪实》中记录:“(七月二十四日)是夜,三君子果俱死于锁头叶文仲之手。叶文仲为狱卒之冠,至狠至毒,次则颜紫,又次郭二,刘则真实人也。”几天后,袁化中和周朝瑞分别死在颜紫和郭二之手。一年后,黄尊素等君子也死在这三人之手中。
那么,难道身在官场中的小吏,在上峰吩咐作恶时就别无选择吗?并非如此。在《天人合征纪实》中,被燕客称为真实人的狱卒刘某,不但没有参与杀人,而且一直在暗中帮助这些被冤者。如唯一没被暗杀而选择自缢的顾大章,本来也在被秘密处决的范围,刘某事前告诉燕客:“堂上已勒顾爷死期矣!期甚迫,奈何!”后在 燕客的运作下,花了很多银子,也因为阉党顾忌舆论,不敢让六人全部不明不白死在监狱,最后顾大章经过刑部堂上审讯,尽管也被判处死刑,但顾把六人在黑狱中的遭遇公布于世。
在《水浒传》也有刘某这样为善的小吏。当林冲被高太尉指控手持利刃私闯白虎堂谋害长官,指使开封府尹判处林冲重刑时,具体办案的孔目孙定仗义执言,说:“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积极为林冲开脱,说服府尹留下林冲一条性命,刺配沧州。
叶文仲、颜紫的下场很惨。崇祯帝上台后,诸君子被平反。东林党人的遗孤跑到京城来为父亲鸣冤叫屈,19岁的黄宗羲和周朝瑞的儿子周延祚,硬是将叶、颜两人逮住活活地捶死。董超、薛霸两恶吏逃过了鲁达的禅杖,终究没有逃过燕青的神箭。
“真实人”刘某以及《水浒传》中孙定的存在证明:那个制度下不为恶并非一定就没法子生存,其实道路是可以自己选择的。当恶吏最后被惩罚时,那种“太尉差遣,不敢不来”的辩护是苍白无力的,既然为恶,就不要心存侥幸。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载4月18日《南方都市报》)
0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