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东方文化周刊》)
“崔杼弑其君”,这个典故常用来形容历史记录者不顾安危、秉笔直书的风骨。公元前548年(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国的重臣崔杼将国君庄公杀掉了,并控制了国家。齐国的太史如此写,被崔杼杀掉;他的弟弟接着这样写,同样被杀掉;史官的另一个弟弟不怕死,仍然重复两位死去的兄长的记载。碰到这样不怕死的一家人,崔氏只好作罢。
崔杼为什么要将国君杀死?可以说这是荒淫无耻的齐庄公自找的。
崔杼的家臣东郭偃的姐姐,嫁给了齐国的棠公。不久,棠公死了,她姐姐年轻守寡。崔杼在东郭偃的陪同下去吊丧,看到寡妇很漂亮,色心打动,让东郭偃去说合,再嫁给他。东郭偃说不可,我们是同姓-----古代姓、氏是分开的,东郭和崔氏都出自齐国公室姜姓,同姓,是不能结婚的。而且就此事占卦,是大凶之象。可小寡妇实在太漂亮,崔杼舍不得,说这女人就算是白虎星,克夫,她的前夫棠公已经承担了,以后就没事了。
于是,在自我安慰下,他娶了小寡妇棠姜。这棠姜是不安分的主,到崔家后不久竟然和国君齐庄公勾搭上了。庄公经常上崔家和情妇幽会。他给崔杼戴一顶绿帽子还不要紧,竟然忘乎所以,顺手牵羊将崔杼留在家里的帽子拿出去送给别人。------这就等于公然侮辱一个大夫了,崔杼决定报复。
那年五月,崔杼装病,不能上朝。这齐庄公假仁假义去崔家探望病人------也没准是去看崔氏是不是真的要咽气了,如真那样他和棠姜通奸就更方便了。而崔杼自己躲出去,让手下人手持刀枪埋伏一旁,齐庄公到崔家,把自己的侍卫却留在外面。走进去后没发现崔杼,只见到棠姜,正在疑惑,崔家的家丁们一拥而上将齐庄公抓住。-----这下是捉奸那双了。
齐庄公连连告饶,希望留他一条命。可崔家家丁们当然不会放虎归山,说我们家的老爷病了,已经没法出来见您了。我们只知道听主人的话,抓捕盗贼和奸夫淫妇。-----于是,毫不客气当场把齐庄公杀掉了。
尽管这齐庄公是个淫贼,但总算是一国之君,大臣杀掉他那是标准的犯上作乱,崔杼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把齐庄公的跟随全部杀掉,并在朝中进行大清洗,让人人表态,承认他弑君的合理性。当时晏子-----即那位出使楚国的著名矮个子,他听说国君被杀死在崔家,便跑到崔家哭丧。手下人问他:你要为国君而死吗?晏子回答说:难道他是我一个人的君主吗?我为什么要死?随从又问:那你要逃掉吗?晏子回答:君主的死是我的罪过吗?为什么要逃走?随从再问:那我们回去吗?晏子回答:国君死了,回到哪儿去?作为老百姓的君主,不是让他来欺凌百姓的,而应主持国政。作为君主的臣下,并非是为了饭碗,而应当保护社稷。所以君主若为国家社稷而死,那么臣子就应为他而死,君主为国家社稷而逃亡,臣子也应为他而逃亡。如果君主为自己而死,为自己而逃亡,除非是他的私宠,其他的人谁应当为他而死或随他逃亡呢?而且他人立其为君主又将其杀掉,我哪能为这样的君主而死?(齐庄公得崔杼之力而被立为国君,却和人家妻子通奸,实在太无耻)又怎么能为他逃亡?且又能回到哪里去呢?
崔家开了大门,晏子进去,头枕着齐庄公尸体大哭,起来后依礼数表达了哀悼,然后出去。有人对崔杼说:一定要把他杀掉。崔杼说:他深孚民望,放过他,可得民心。
晏子这番话,显示了他(也包括当时一些贤明之人)对君臣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深刻理解。他的这一番看法,说明在春秋时,许多士大夫已经认为“忠君”并非是无条件的。如果一个君主尽到了他的义务,比如善待百姓,勤于政事,为江山社稷而死,那么做臣子的,有忠于他、追随他的义务。如果他本人是个混蛋,放荡无耻,就如齐庄公那样,搞了大臣的老婆,被人杀掉,这样的君主,也用不着为他尽忠。
当然,君臣之间并非平等关系,而是君上臣下的尊卑关系,但不能因为彼此有尊卑,就忽视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平衡关系,而要求卑者对尊者无条件地忠诚。——应当说,晏子的主张,更接近于现代一些政治理念。在秦汉以后,君权扩大,君臣之间的权利义务一步步失衡,如果谁再有晏子那样的主张,恐怕会被视为大逆不道。在帝制时代,虽桀纣之君,也要视之如尧舜,对其无限忠于无限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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