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神史》的策划编辑,我在编校这部书稿的时候,总不能以职业的理性心态淡然处之,而是把自己放置到这部书的具体情节中,设想一下,如果我处在孙天主那个场景中,我又该如何?如此这般,一次次掩卷叹息,一部书稿校下来,几乎相当于伴随着一位兄长,重走了一遍我的来时路。
作者孙世祥年长我两岁,他在云南北部的大山中长大,而我在湖南西南部的山村长大,尽管两地千里迢迢,但社会结构、文化背景乃至方言、民俗是那样的相似,常让我将大红山误认成雪峰山,将法喇村想象成了田村。我和孙世祥的成长之路同样很相似,在条件极其简陋的乡村小学接受教育,性格倔强而有些孤僻,由父辈、祖父辈留下的宗族间的纠葛被我们带到了学校,曾经因自卑、孤独而萌生不切实际的万丈豪情,对传统的文化有种血液中带来的亲近而排斥学英语……千辛万苦走出乡村,却深深感觉到都市的冷漠和残酷竞争,而且我们俩都是在1995年左右通过国家机关向社会上招考公务员的考试,进入官府,不过他在昆明的一个衙门,我在北京的一个衙门。
如果说有差别,只是滇北山区比我的故乡生存环境更为恶劣,那个地方居民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更为残酷、野性,而我的家境和孙家比,要好一些,我所在的李氏家族在当地是大族而非书中受人欺凌的孙氏家族。更大的不同是,我的运气似乎要好一点点,比孙世祥更早地“觉悟”,知道向现实规则低头的重要性,考上一所名牌大学能顺利地分配到北京,走进一个和山乡完全不一样的世界,或者说,我比孙世祥更为自觉地适应都市。所以,孙世祥这位天才的作家,为这部百万字的《神史》,耗尽心血,十年前溘然而逝。而我在庸常的尘世中苟活,悠然到中年。
因为生存环境、成长道路的相似性,这部书稿触动了我,让我回首往事的同时,思考我们的乡村究竟是怎样的?它对于我或者说同龄的乡村孩子有何种意义?从故乡突围的乡村青年,他们的家园在何处?而丧失了最有活力的青年的乡村,未来的路又在何方?
这些问题,关乎几亿离乡人的命运,也关乎中国将来百年的国运。宏大而又实在,《神史》的价值之所在,就在乎它的丰富性,由一个人、一个村的命运,生发出对一族、一国命运的关注与思考。
丛林法则和宗族秩序杂糅的乡村
比起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路遥的陕北,《神史》呈现的中国乡村更有一种近乎残酷的真实。中国乡村运行的主调从来不是田园牧歌,在“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这样的诗歌后面,有着中国一代代乡下人多少辛酸、苦难和卑微的梦破灭后的忧伤。
《神史》笔下乡村的贫穷、居民生存的艰苦,超出今天多数在城市中生活的人之想象。贫穷是最大的罪恶,法喇村的居民生存的全部意义几乎就是能活着,为了能活下去,不但异姓之间争夺异常激烈残酷,在同一家族内亦是如此。孙天主(即孙富贵、孙天俦)的爷爷孙江成不但和自己同族兄弟孙江荣、孙江华之间是如此,为了那点可怜的生存资源,最后和亲生儿子孙平玉都形同寇雠。邻里、亲戚之间,为了争生存资源不但处处有动物世界的凶恶,还更有人类的权谋与狡诈,为了一棵树,一间房,一块地,同族之内,异姓之间,合纵连横,远交近攻,三十六计无师自通。人性的阴暗在利益面前暴露无遗。
但人类毕竟不是动物世界,处在边鄙的法喇村,决不是只有简单的弱肉强食,数百年来有一种秩序来维系。这种秩序主要是靠宗族和姻亲维持一种平衡。孙氏家族内斗厉害,但依然能组成一个团队,去家族发源地大桥修复祖坟,维护本族的声誉。主人公母亲的娘家陈氏家族,总是在天主家遭遇空前困难时伸出援手。这种基于宗族、姻亲而培育的小共同体意识,我认为根源仍然是人为了生存和繁衍而采取的理性态度。家族内斗不止,一旦遭遇外侮往往能停下争执,一致对外,乃是多数人能认识到利益有大、小、长、远之分,因为个人或单户人家是弱小的,必须通过血缘、姻亲来整合资源,获得帮助。在现代法律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几乎没多大作用的法喇村,宗族和姻族几乎是一个人生长于世能获得保护的靠山。
但毕竟法喇村不是几千年前的部落社会,而是有着漫长官本位文化传统的中国一个村庄。无论是家族之间,还是异姓之间的争夺,在初级阶段,凭借的是人多人少简单的力量对比,或者加上敢于拼命的勇气和算计人的智谋。但传统和现实使再没有文化的村民也明白,最大的力量源自官府。家族内部和不同家族之间,最终比拼的往往就是能从官府借来多大的助力,官府一出手,一根手指头就能抵得上合族人捆绑在一起的力量。所以孙、吴、陈、崔这几个法喇村的家族,喜欢计算彼此有多少人在“工作上”,即吃国家粮,具有官家人或准官家人的身份。而孙江成村支书这样一个小职位,为势单力薄的孙氏家族增加了相当的砝码,而当他卸任后,为争夺这个职位相关人各显神通。当孙天主展露出天资聪颖、学习优秀之后,父亲和祖父是那样的欣喜,而外族人又是那样的艳羡与嫉妒,重要原因乃是在法喇村这样的环境里,要成为官家人、改变自己和家族命运,读书考学几乎是唯一的途径。
后来,主人公走进了都市,大学毕业后,他当过教师、做过买卖、当过记者,也曾有过改变乡亲命运的雄伟志向,但处处碰壁,常有一种无力感。最终他考上公务员,这显然是所有职业中,离权力最近的。主人公这种选择在今天的中国实在太正常,不过也就是法喇村那些乡民最切身的体会而已。----无论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原则,还是讲究尊卑长幼的宗族秩序,掌握最大的力量的,能对整个社会规则做出最终解释权,只能是官府。
丛林法则和宗族秩序的杂糅,是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甚至不限于乡村的真实状态,因此可以说,《神史》也是一部很好的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文本。
乡村精英自主意识的觉醒和文化的自觉
对这本书我另一个强烈的感受是,在不利环境中,一个人是否聪颖,是否有精英潜质,就看他自主意识觉醒的早晚与觉醒的程度,进而观察他是否有某种文化上的自觉。
主人公从小异于常人,即表现在此。当上面调来的李老师来到法喇村,在孙家的火塘前,看到十来岁的小孩孙富贵即后来的孙天主,能读《三国演义》,背毛主席诗词。他在课堂里问老师,为什么英国人能不远万里来中国占了香港,中国不能去英国割下一个小岛。----这里萌动的就是一种自主意识,包含着对个人生存的尊严,一个家族或者一个族群生存的环境与尊严的考问。而与自主意识觉醒相伴的,往往是一种文化上的自觉。
这部书的第一章,一个很有隐喻意义的情节,是孙天主的曾祖父临终托家谱。孙氏家族在明代从南京附近播迁到滇地,和当地彝民杂居,文明程度已严重退化,几近野蛮人。但一种文化上的自尊和自觉若隐若现,始终未能断绝,那就是来自东南文化昌明之乡的骄傲,这种骄傲成为一种精神支柱,所以这些识字不多的乡下人,对中断了的族谱有一种近似宗教般的珍爱与依赖。这一点,在主人公孙天主身上尤其表现得明显。随着年岁增长、阅读量的增加,他不仅想弄清自己家族的历史,还费尽心力去追寻本村、本县的历史。到最后,自然就是要从本民族的历史中寻找精神上的资源。
有不少读者在网络上评价主人公孙天主是属于“愤青”一类,有着过于陈旧的民族主义倾向,比如说他质疑外语老师为什么要中国人学英语,如果中国征服了全世界,就让外国人都学汉语。----这种黄口小儿的狂言,决不能仅仅看成一个笑话。如果将我们放置到主人公生长的环境中,会有一种同情之理解。
过于自尊,往往是弱者生存的支撑点。孙家贫穷,孙天主又长得弱小,常受人欺负。因为天资聪颖和敏感,他表现出过于自尊自傲、眼高过人,是合乎逻辑的事。在那样的环境下,活下去都不容易。对一个有强烈精英意识的穷家小子来说,只有相信自己比平常人更伟大,相信自己有不同寻常人的未来,以一种过于宏大的人生目标充当兴奋剂来刺激自己,才有活下去并从困境中突围的勇气和冲劲。
在《三国演义》、领袖诗词、《二十四史》这种比较同质化的文化资源滋养下,孙天主对家国命运之认知,对个人、家族和本民族出路之寻找,摆脱不了中国传统价值观的限制,亦在情理之中的事。我曾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作者的很多想法根本就没有进入到公民社会的时代,思想意识还停留在中古社会,认为权力或者力量就是一切,出人头地是最重要的追求。但与此同时,《神史》又是一本让人悲伤的书,作为读着《毛选》和《水浒传》长大并以此完成思想启蒙的一代人,孙世祥把自己的天才已经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他写出了农村的真相和 现实,为人们留下了关于农村的真实文本,真实到让人悲哀。”我也曾开玩笑说:如果孙世祥不英年早逝,且仕途顺遂,他最好的结局可能就是当一个现在昆明市委书记仇和那样的官员。相信靠自己的魄力、胆识和能力完全可以替民做主,给老百姓带来福祉。至于如何让权力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让个人宏大志向屈从于并不高远甚至庸俗的民意,相信制度比个人道德与能力更重要,恐怕是另一种文化体系中的话语了。
从这个层面来说,《神史》也揭示了当下,我们这个民族所面临的一种文化困境。
回不去乡村走不进城市
《神史》的最后一幕,乃是在北京做了公务员的孙天主回乡探亲,过完春节后,和在外面打工、做买卖的同乡青年乘坐一辆大客车返城,客车翻在悬崖之下,包括主人公在内的一个村的精英全部遇难。
这个结局简直是作者一种有预感的谶言。同样我们可以把它看成一个隐喻,和本书一开始曾祖父临终托族谱一样。只不过托族谱,寓示着寻找文明源头的努力,而一个村青年精英全部消失在乡村故园与谋生的城市之间的路途中,或许寓示这一代人尴尬的处境:回不去乡村,走不进城市。
作者这一代人,包括我本人在内,是中国历史上最大一批生长在乡村,谋生在城市,最后终老在城市的人,恐怕有几亿人之多。在我们之前的上千年,包括我们的父辈、祖父辈,大多数人生长在乡村,也终老在乡村,只有少数人,多半是精英,做官或经商去他乡,但故乡永远是他们精神上的支柱,是他们人生的最后归宿。哪怕官做到宰相,生意做到富可敌国,也要在家乡买田起屋,作为告老还乡之所,即使客死异乡,也要人让子女护送灵柩归乡,葬进祖坟山。我们后面的子辈、孙辈,大多数人则是在城市里长大,没有乡村的生活经历,对乡村的情感自然淡薄。----因为今天中国已经有一半以上的人生活在城市,算上户口在乡村而长期在城市打工子女在城市生长的人,比例恐怕更大。
因此,作者一代人的乡愁尤为特别。几乎无故乡可以回去,就算回到生养自己的那个村庄,不但人已非,连物也非了。乡村被大规模地破坏,乡村的精英几乎都逃离了,只有老人和孩子在守着孤岛一般的乡村里,乡村的经济几乎是城市经济的附庸,乡村的文化,则是在以电视村村通为标志,成为城市文化的山寨版。而在谋生的城市里,在乡村中曾经形成的固有价值、理念,与现实产生巨大的冲击,再加上各种生活上、工作上的压力,总有此处非吾乡的感觉。-----那么,我们的家园,究竟在何处?没有答案。漂泊如云的感觉,或许要伴随这代人中许多人的终身。
孙世祥已经离开我们十周年了,他在大红山上的墓,已芳草萋萋。他在《神史》中最后做了这个隐喻,正在逐步地被现实证实。----这,难道是中国从农耕社会走向工商业社会必然经历的巨大阵痛?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中国真正完成社会转型后,我相信《神史》这部书的价值,会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谢谢各位参加这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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