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为父兄复仇的故事,对中国人来说可谓耳熟能详。这得拜评书、戏曲这类民间文艺的强大传播力之所赐。关于伍子胥的故事,从古至今,各地流传的评书、大鼓词、戏曲和民间故事不知凡几。
有关伍子胥的故事,最早的记录应为《春秋左传》,而《史记》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更为精彩生动的演绎。《左传》所载比《史记》简略一些,但基本故事情节是相同的。伍子胥(员)的父亲伍奢是楚国太子建的师傅,卷入了该国最重要的政治漩涡-----王位继承的斗争中,伍奢及其长子伍尚因楚平王听信谗言,被杀掉。伍子胥连夜逃亡,辗转数国最终逃到了吴国。吴国和楚国都是春秋后期崛起的南方强国,同处长江流域,征战不已,可谓是世仇。楚国相比吴国来说,政治、经济、文化上更为发达,才干过人的伍子胥到了吴国后,得到吴王阖闾的重用,举报伐楚,攻入楚国的都城郢。其时杀其父兄的楚平王已死,继位的楚昭王逃亡到楚国西部郧一带的原始森林里。为了泄愤,伍子胥将平王的墓掘开,鞭尸三百。他以前在楚国的朋友、后入秦乞师光复楚国的申包胥指责他这样做实在是太过分了。伍子胥的回答是:“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这一回答揭示了血亲复仇时代的一种残酷:为了复仇可以不管寻常人伦。那么也就是说,为亲人复仇,在当时是一种非常崇高的人生目标。
关于伍子胥是否鞭尸,历代世家聚讼不已。《左传》定公四年记吴兵入郢后只寥寥数笔:“庚辰,吴入郢,以班处宫。子山处令尹之宫,夫概王欲攻之,惧而去之,夫概王入之。”打了胜仗,吴国的第二号人物夫概王(阖庐之弟)与第三号人物子山(阖庐之子)之间便因争占楚国宫室起了内讧。而对“引狼入室”的伍子胥是否鞭尸,不着一字,以《左传》的谨严,若有此等大事,不可能不带上一笔。《史记》加上鞭尸泄愤这一幕,故事显得更为跌宕起伏,也更符合中国普通百姓快意恩仇的审美趣味。
后世一些人最苛责伍子胥的倒不是他鞭尸----因为在春秋后至今的数千年,中国历史上没少见挫骨扬灰的事情,而是认为他“叛国”,带领敌国的部队侵略祖国,而且占领了国都。依据现在网络上一些爱国青年的调调,伍子胥算是不择不扣的“楚奸”了。
然而,在春秋战国时期,伍子胥此种“背叛”却能得到列国高层人士的同情之理解。为什么呢?原因乃是那时候的“家”“国”的概念以及二者的关系,和现在的民族国家时期甚至中国秦汉以后帝国时期,差距甚大,以今人之理念去衡量古人,那就是抽离具体的历史背景的一种谬误了。
周王朝是以“替天行道”的名义,集合了一大帮小国家组成联合国军,灭了商纣,在政治架构上、政治伦理上建立起一种全新的王朝---周,这一王朝的合法性来源于“天道”“天命”,而具体的政治组织形式则是“层层转包”“分层权利义务” 明确的“封建制”。周天子对天下并没有绝对的领导权,他只是“共主”,在所分封的众多诸侯国里面,内政是独立的,诸侯国只要尽到了朝贡、勤王等义务,周王不能干涉其内政。-----齐桓公要征伐楚国,理由便是楚国没有对周王室履行“贡包茅”的义务。而在一个诸侯国内,国君对卿、大夫亦有封地,这些高级官员的封地也是一个独立的王国,他对国君也要相应的义务。贵族处在家、国、天下这一序列中,其中“家”是最重要的,当时的“家”并非现代的小家庭,而是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的一个大家族,实际上是个“小国”;而“天下”,更恰当地说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天下”之内的各国,遵循相同的价值观,奉周天子为共主,则是华夏,否则就是蛮夷。
在“家”这个“小共同体”和“天下”这个“大共同体”之间,“国”并非是最重要的“共同体”。卿、大夫和国君之间,虽然地位不平等,但相互之间有着相对平衡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孔子所言:“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臣之间这种“礼”和“忠”近似一种契约,不能单方面强调臣子的“忠”。如此,当君对臣不能以“礼”待之,甚至当楚平王这样的昏君,杀死忠心耿耿教导太子的忠臣伍奢,怎么能单向度地强调臣子的“忠”呢?
对伍子胥的家族来说,楚国以及楚王并非无论如何都不能抛弃的国与君,对其忠诚是因为楚国容纳了他们的家族,他们的家族在楚国获得地位与荣耀。而当楚王无道,首先破坏“家”与“国”之间的契约时,伍子胥逃亡到他国,借吴国的军队来报仇,并非是“叛国”,而是对楚王背约的惩罚。孟子也说过:“君视民为草芥,民视君为寇雠。”
春秋战国时期,贵族在本国受到迫害,逃到他国避祸甚至借兵复仇的例子并不少见。孔子的先祖亦是从宋国逃到鲁国的,而陈国的陈完逃到齐国后繁衍数代,其后裔取代了姜姓成了齐国的国君。虽桀纣之君,臣子也必须忠于他,这是后世一些暴君及伪儒强调的理念,伍子胥那个时代并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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