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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东方早报》)

浙江温岭一富豪在本月初,斥资500万元为亡母办了一场风光大葬。坊间议论纷纷,或曰其奢华,或曰其张扬,或曰其损害公共利益。

在我看来,此场葬礼最值得关注的是其借用当地一学校做吊唁场,该日为3月4日(周五),应为正常的教学日。葬礼是否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还有,一眼望不到头的出殡队伍堵塞交通到何种地步,具体给当地居民出行造成何种影响?当地的交管部门是如何对待此事的?至于花钱多少,那是富豪自己掏银子,不宜做简单的道德评判。

对富人,中国许多平民心态很复杂,概括起来就是“羡慕嫉妒恨”,“为富不仁”似乎就是富豪天生的标签。所谓的“仇富”心态并不表明多数中国人天生是红眼病,而是对现实中许多人财富取得方式和使用方式的不公正、不文明的一种愤怒。“仁”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提倡的一种美德,仁者,爱人也,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殊为不易。让为富者“仁义”,我认为是一种很高的要求,旁人未必有这种资格。但是,要求为富者不作恶,这是底线要求。也就是说,公众不能逼着富翁去捐款,但必须监督和反对富翁仗势欺人,侵犯公众利益。

以这位浙江富翁为母亲办豪华葬礼为例,普通人会感叹,要是500拿出来资助贫困学生该多好呀。如果富豪这么做,当然值得赞扬,可他愿意拿着钱葬母,这是他的权利。倘若他因为有巨额财富,当地公权力部门与之暗通款曲甚至公开捆绑在一起,为其母亲葬礼大开绿灯,如让学校为之放假,或者默许其豪华葬礼严重影响当地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这就是大事了。但真若要追究责任,首要乃是媚富的权力,其次才是仗势的富豪。有钱可能作恶,但有钱一旦借助权力,作恶的程度就会飞升。

单就花巨款葬母而言,我觉得在中国这种文化环境里长大的人,倒是可以理解。在中国人传统的价值观里,实现孝道的重要方式,是显亲扬名,是光宗耀祖,是对尊长生前厚养死后厚葬。以礼仪支撑的儒家伦理很重视丧仪,一个人葬礼的隆重与否,几乎是对一个人一生的评价。在帝制时代,当官的死了,为了得到朝廷一个好的谥号往往费尽心机。贫寒子弟科举得售,混到一定的官职,能给不识字的父母挣来皇帝的诰封,是大大的孝道。《红楼梦》中贾珍不愿看到他痛爱的儿媳妇秦可卿“裸葬”——即以平民身份入土,托门子给儿子即可卿的丈夫贾蓉捐了个龙禁尉,妻以夫荣,可卿的灵幡上方得大书:“世袭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御前侍卫龙禁尉,贾门秦氏宜人之丧。”

没有官职的富豪给父母办葬礼,想方设法在排场上做文章,是这种重视丧葬的文化余绪,说白了就是中国人“面子文化”的一种体现。许多国人的信仰就是“成功”,这种成功往往是外在的而非内在的感受,比如说官有多大,钱有多少。这种外在的“成功”只能通过外在的形式才能体现,譬如官员出行的威仪如何,有没有人衙役清道——如此做对官员安全的考虑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就是显示排场。寻常人要体现成功,只能是婚丧嫁娶的仪式了。这位富翁为其死去的母亲“挣脸面”,在当地没准会成为父母教育儿子的“励志案例”。如果换一种文化,对死去双亲的缅怀和纪念可能会是另一种方式,假若母亲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儿子或许认为将一笔巨款捐给教会或教会办的慈善组织是对亡灵最好的安慰。假若在藏族地区,有钱的儿子没准就替死去的母亲将巨款捐给寺庙。而在俗世“成功学”盛行的中国多数地区,有钱不给死去的双亲办风光大葬,简直就等于衣锦夜行,富贵不还乡。即使对办丧事的家族一定程度地扰民,一般人也能承受。中国人认为死者为大,古代出嫁的花轿和出殡的队伍碰面,花轿也必须为棺材让路。这也是为什么在农村那种传统文化保留相对多一些的熟人社会里,办丧事请和尚念经、放炮竹、锣鼓喧闹数天,多数人能忍受。但这种风俗搁在城市里,显然就不合时宜了,因为城市的管理和运转和农村完全不一样,其分工更细专业性,而整个系统相互依赖性更强,也就是说“蝴蝶效应”更大。在农村送葬队伍占据一条大路,影响的不过是几个路人或者来往的牛马,而在通衢大都里,挡住一条主干线半小时,就可能使半个市区瘫痪。

对富豪巨资葬母,我以为应从传统和现代两个维度来分析。就传统价值观而言,富豪花自己的钱给母亲办风光大葬,属于“显亲”,不应受到太多的责备。而以现代人的眼光来分析,着重要看他这样做究竟损害公共利益到何种程度?在办丧事这种情形下,给公众带来一些不方便,底线在哪里?公权力有没有为其损害公共利益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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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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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李勇,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湖南省新邵县一个山村,199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先后栖身于北京某上市公司、国家某部委,1999年因国务院机构精简分流到《法制日报》,2008年10月,“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入语文出版社,开始“四书”生涯:读书、写书、编书、卖书。作家和知名网络人。 我的邮箱是:liy303@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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