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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摘录了作家连岳一条微博:“不少人(包括我),有这个感受:特权机构的最低层人物,门卫、保安之类,往往最具有特权意识。几乎可以当成寓言来看。”

笔者也是连岳所言的“不少人”之类,当然,这仅仅只能是一种感受,无法作出统计学上的认定。但这类感受在不少人心中存在,说明它确实是一种社会现象。既然这些特权机构的最低层人物,本来就是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中的一员,照曾经我们这个社会流行的官方意识形态,他们应该具有某种“阶级情感”,同情、爱护和他们一样的普通人。然而社会现实往往相反,譬如一些粗暴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恶性案件发生后,新闻报道中被处罚的作恶者,往往就是商家雇佣的保安。或者是权力机构比如派出所的协警、城管执法部门的临时工等等。

不仅如此,在历史之中,那些出面欺压平民最甚者,也往往不是饱读诗书、科举登第而为官的士大夫或者好老还乡的缙绅,而是一些本身就是小老百姓夤缘在官府或富人府中谋了个并不显赫的小差事的衙役和家丁。小说、戏曲对此现象有精妙的反映,《水浒传》中那些作恶的公差董超、薛霸是这类人物,而《阿Q正传》中的王胡、小D欺负他的“阶级兄弟”一点也不含糊。当阿Q躺在土谷祠里做着参加革命成功后的白日梦,想到的是“第一个该死的是小D和赵太爷”。

无权势者有点小权后反过来欺负自己的同类,这确实是一种值得深思的历史文化现象,或许可以命名为“媳妇熬成婆”、“小人得志”现象。我以为这种现象一代代流传下来,一是因为无论哪一个人哪一种集团当权,其行使权力必须雇佣大量的普通人甚至是弱势者,这些人为了饭碗不得不在社会的底层和其同类倾轧而招人痛恨,比如被人诟病的的城管,对付的是引车卖浆的穷苦人家,真正生活条件优厚、掌握相当权力的“官老爷”,是不可能站在第一线与穷人们对垒,他们多半会假“临时工”之手。其二则是当一种尊重公民权利、限制官方权力的公平、透明的社会制度没有得到根本确立时,多数人很难想到从源头来改造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而是渴望自己有朝一日时来运转掌握一点权力。一旦遂愿则有一种巨大的“补偿心理”,似乎只有对过去的同类者百倍地凶狠,将那一点特权用足用尽,方能补偿过去受欺压与歧视的委屈。因为他那一点点特权是过去欺压他的那些人或集团给予的,多数人不可能也不敢反戈一击来反抗他的主子,只有把气撒在落入他手中的无权势者。他们那点权力实在是太小太脆弱太有限,能够满足行使特权的心理需求只有如小D欺负阿Q那样,不可能像更高层的人物,掌握的权力较大,可以有更大的空间作威作福,譬如一个批示能让某人发财或让某人破产,一出门前呼后拥威风八面。到了这一步,倒能从容地对普通百姓露出仁厚慈祥的表情。

这种文化的制度根源不改变,社会道德一定会被不同程度地毒化,同情、悲悯的道德文化往往被现实挤压甚至被有权势者有意排斥,权力常被滥用而损害无权势者的利益引起许多无权势者痛恨的同时,带来另一个结果则是被损害者心底对权力畏惧而艳羡。一个进城的打工者昨天还在街上被派出所雇佣的协警无端打了一拳,今天一旦被派出所录用为协警,他可能会找个茬对刚进城的打工者揣两脚。前一阵甘肃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以宁夏吴忠警方以“诽谤”其“官二代”同学为由跨省抓捕,在媒体的关注下他被放出,其对办错案的警方要求的是保证他在已报名的公务员考试中“政审”不能因此受影响。某人被权力欺压成为他加入这一权力集团的动力,这简直是一种历史的怪圈。

(刊发于12月22日《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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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

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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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李勇,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湖南省新邵县一个山村,199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先后栖身于北京某上市公司、国家某部委,1999年因国务院机构精简分流到《法制日报》,2008年10月,“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入语文出版社,开始“四书”生涯:读书、写书、编书、卖书。作家和知名网络人。 我的邮箱是:liy303@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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