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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历史》约稿)

2012年4月28日,朱正本在北京辞世,享年84岁,算是高寿。

今日中国,未必有多少人知道此人。然而,提起他作曲的一首红歌:《十送红军》,我想但凡三十岁以上者,恐怕是耳熟能详,不论男女老少,都能哼上两句。

朱正本,1928年出生,安徽凤台人,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此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军即将取得在中国大陆的全面胜利,和军队的前辈文艺工作者相比,朱已经不用一边战斗一边创作了。作为一位军队专职的文艺工作者,他一生从事的就是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军队为主题的音乐创作。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由其作曲、于1961年首次公演的《十送红军》。由于当时中国大陆政治风云变幻莫测,全中国人都被号召要“大公无私”,“名利”属于必须抛却的“私”,因此歌曲旋律唱遍大江南北,而创作者仅仅为小范围所了解,是很自然的事情。

以笔者为例,70年代初生人,在我进入学校后,学唱这首《十送红军》时,中国大陆已告别十年浩劫,进入到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时期。其他一些当年比《十送红军》还要红的红歌,淡出了传播领域,而《十送红军》却一直在传唱。我的小学、中学、大学时代,甚至是大学毕业后,学校和所供职的单位组织歌咏比赛,《十送红军》一定是参赛的曲目,而且往往不止一家参赛的合唱队选唱这首歌曲。

我和同学们站在歌咏队中合唱这首歌时,没几个人知道美妙的曲调是谁创作的,我们一直把它当成江西的民歌。——我们的老师也是这样告知的。而我第一次知道朱正本的名字,竟然是2003年一场著作权纠纷。同为老艺术工作者的王庸认为朱正本的《十送红军》侵犯了其创作的歌曲《送同志哥上北京》之著作权,诉至海淀区法院。该案一审由著名的法官宋鱼水任审判长,判决原告王庸败诉,《十送红军》对其作品并未构成侵权;原告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当时我在一家报社任法制记者,此案件成为当年一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知识产权案。

春秋时期鲁国的大臣叔孙豹出使晋国,对晋国的权臣范宣子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三立”从此成为中国人所追求的人生境界。对于文学艺术工作者来说,其所从事的行当,无论文学创作,还是美术、音乐创作,实则是“立言”的工作。多数赶时髦的作品,往往与作者一道身名俱灭,湮灭在历史长河里。少数文学艺术精品,尽管人事代谢,陵谷变迁,其创作者逝去多年,但这些作品仍然广为流传,“虽久不废”,获得一代又一代后世者的接受与肯定。作品延续了一个人有限的生命。

我相信,就艺术水平而言,《十送红军》是这样的精品。

我的同龄人,或者比我年长十岁左右的人,大概会有这样的人生经历:青少年时期学唱过很多《红歌》,但是人到中年后,依然能够撞击其心灵的并不多,而《十送红军》以及《珊瑚颂》《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等少数红歌依然有跨越时代的艺术魅力。回过头来深究原因,我想关键在于:能被时间证明其艺术魅力的作品,往往直指人心,能表达人类永恒情感,从而能在褪去意识形态外衣后,仍然能被人们所欣赏。

以《十送红军》为例,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就感觉到它和其他那些歌颂领袖的红歌不一样,多数红歌豪迈、雄壮,表现出意气风发的革命豪情和坚忍不拔的革命意志。而这些歌的旋律呢,却能击中一个少年心中的软驱,让其感动。多年后,随着阅历增加,我明白了《十送红军》表达的是一种生离死别的凄美。“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无论是“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的《诗经》时代,还是“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的唐诗时代,亦或是“长亭外、古道边”的民国初年,离情别绪,是人类永恒的情感。

这样将亲人、恋人、友人依依相别的普遍情感演绎得如此细腻、婉转、凄楚的旋律,放置在任何一个时代,都能打动人。

关于《十送红军》曲调的源头,音乐界公认是来自江西民歌。朱正本的女儿介绍是“以江西采茶戏《长歌》的曲调为基调”。也有人认为这首歌直接脱胎于赣南客家人民歌《十送情郎》。《十送情郎》一开头就唱:“一送里格情郎,给你嘛二吊钱,那是妹妹的心哪,给你做盘缠。”“里格”是客家山歌的衬词,在《十送红军》的歌词中,亦被保留。

由此可见,《十送红军》被长期误认为是一首江西民歌,不为无因。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许多风靡全国的红歌,都来自各地的民歌。红歌之首《东方红》,即源自陕北民歌《白马调》。不仅仅是人口众多、分布甚广、风俗差异甚大的汉族,其不同地区的民歌被改造成红歌,其他少数民族的优秀民歌曲调,也被改造成民歌。如《洗衣歌》《北京的金山上》来自藏族民歌曲调;《颂歌》《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有浓郁的蒙古族民歌风;即使人口不多的佤族民歌曲调,也被音乐人整理加工为《阿佤人民唱新歌》。

民歌经千锤百炼,流传多年,这样的民歌植根于各地民众的生活习俗与传统审美观之中,已经被时间证明其艺术感染力。那么,把民歌改造成红歌——或者可以直接说是对执政党和领袖的“颂歌”,是一种聪明而讨巧的方式。保留民歌旋律最美的核心部分——使红歌具有广为人民接受、便于迅速传播的艺术价值,再填上歌颂执政党和领袖的“新词”,使新时代执政者的意志,插上民族优秀音乐传统的翅膀,再加上公权力的推进,那么自然就能凌云驾雾,翱翔于九天了。

不能因为那些经典红歌的美妙曲调的源头是民歌,就否定朱正本这些音乐工作者的艺术才华以及创作的真诚。任何一个音乐工作者的艺术才华,不是从天而降,他们必然在继承全人类特别是本民族的传统音乐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十送红军》反映的是中央红军告别苏区,进行长征时,当地人民含泪相送的感人场面。如果以历史的专业眼光来较真,当时中央红军因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不得不进行战略转移,这样的军事行动是仓促的、秘密的,连红军一些失势的高层人士都不得与闻,而目的地是何处,红军主要指挥者也心里没谱。这种情形下,很难出现当地百姓闻讯前来相送的场面。而且红军作为有史以来纪律最为严密的武装队伍,其主要战斗人员和亲人的通信并非畅通——尤其在那种恶劣的战斗环境中,那么其父母、恋人闻讯前来相送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当然,文艺作品有其历史背景,但并不能和真实的历史等同。杜甫的《兵车行》反映的是天宝年间唐王朝征伐不断、人民饱受兵燹之惑的惨状,但杜甫未必目睹过“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这样的一幕,而且大军出发时,很难想象执政者允许 “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兵车行》有艺术的想象,《十送红军》也有艺术的想象。区别是杜甫是一个诗人自发的艺术创作,而《十送红军》的词曲作者是奉政治任务进行创作的。

那么,完成一项政治任务的艺术创作是不是就没有了“艺术的真诚”?也未必。艺术的真诚亦是有时代性的,不能以后来者的眼光去衡量。比如杜甫飘零在巴蜀之地,写出了中国律诗的顶峰作品《秋兴八首》,其中念念不忘长安的光复与君王的安危,念念不忘当年沐浴君恩的荣光,如“毎依北斗望京华”“日绕龙鳞识圣颜”之句。但杜甫作为那个时代在儒家文化中长大的士人,这种“每饭不忘君”的“政治正确”是真诚的。由此,我认为,要以历史的眼光去看待朱正本等一大批有才华的文艺创作者在那个时代所创作的一些艺术精品。我们很难想象,如果没有艺术的真诚,一批红歌和八个“八个样板戏”怎么可能达到那样的艺术高度。

提起红歌的创作者,不能不提李劫夫。劫夫简直就是一个为红歌而生的艺术家。早在1942年,他创作了《歌唱二小放牛郎》,被一代代少年儿童演唱。几乎在朱正本创作出《十送红军》的同时,劫夫所创作的《我们走在大路上》,其气魄之浩大,同时代的歌曲无出其右。后来,他专门将毛主席语录和诗词谱曲,可谓对毛的个人崇拜这一当年中国最重要的文化工程,贡献甚大。可是,作为一个艺术家,他跟随时代的潮流太紧密,反而因此获罪。因为写进党章的接班人、副统帅林彪《重上井冈山》谱曲,获得林系统的赏识。“九一三”事件后,他误判了局势——“十一”国庆那天没看到北京庆祝、毛主席和副统帅一起出现的新闻,以为毛病重,林顺利接班。于是在一张纸上写下了《紧跟林主席向前进》,准备创作新歌为新的最高领导人献礼。“九一三”事件公布后,劫夫因与林系统来往过密被牵连,夫妇两人都被关进学习班。在强大的压力下,其夫人交代了他曾有过《紧跟林主席向前进》的创作计划。从此,劫夫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于1976年12月猝逝于“学习班”中。——那些他所创作的红歌,算是他自己的挽歌吧。比起同行劫夫,寿终正寝的朱正本,可算幸运之极了。

那个时代许多优秀的艺术家,被他曾讴歌的时代红潮所吞噬,比如朱正本的同行和前辈李劫夫、自尽的老舍和傅雷、偷渡出国的马思聪。这是中国一个大时代的悲剧,也是一个个优秀文学家、艺术家的个人悲剧。无论主流意识形态标准如何变化,无论这些文艺工作者的命运如何,我以为对朱正本这些艺术创作者所做的努力,还是应该保留一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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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

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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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李勇,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湖南省新邵县一个山村,199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先后栖身于北京某上市公司、国家某部委,1999年因国务院机构精简分流到《法制日报》,2008年10月,“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入语文出版社,开始“四书”生涯:读书、写书、编书、卖书。作家和知名网络人。 我的邮箱是:liy303@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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