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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今日《东方早报》)

  黑龙江方正县为当年日本侵华时开拓团殁于荒郊野外的团民公墓设立了名录墙,将数年来寻访到的死者名录镌刻于上。此举一经曝光,被许多国人诟病为“替侵华日军立碑”。当地政府官员认为是公众对其误解了,他们只想警示教育后人。——此解释在网络上依然受到广泛质疑。

  要讨论这件事,首先要尽量弄清历史的真相和现实的真相。百度百科对“开拓团”这一词汇的解释是:1936年5月,日本关东军制定了所谓的“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大批日本农业贫民源源不断地拥入中国东北,成为“日本开拓团”。到1945年,日本组织了共计14批次、总数为7万户、20万人的集团式开拓移民团侵略中国东北——这应该是相当接近历史真实、持论公允的解释。

  正如侵华日军中的士兵多数是普通人家的子弟一样,来东北“开拓”的日本农民,或许在日常生活中和中国人一样,多数并非什么奸恶之徒。但必须承认,“开拓团”就是武装殖民,这些“开拓者”向东北移民的行为,属于日本侵华的一部分,这些团员,也都是当年日本侵华的“国家工程”参与者。在当年日本政府的宣传下,全国上下弥漫着“征服支那”的狂热,要将发动侵华战争的高层人士和参与侵略的普通人分开是很困难的。

  中华民族是一个宽厚仁义、胸怀博大的民族,在战后从政府到国民,对日本侵略者普遍采取以德报怨的宽恕态度,中国东北老百姓收养“开拓团”的众多弃儿与孤儿便是典型的例子。但宽恕绝不意味着丧失立场,混淆是非。对日本“开拓团”一些成员战后悲惨的境遇可以予以同情,甚至提供必要帮助。但侵略战争的受害方若进一步以某种形式来纪念,那就超越了底线。

  当地政府在名录墙上引用周恩来总理当年指示中国地方政府掩埋“开拓团”死难者的骨骸,并不能证明设立“名录墙”的合理性。瘗埋荒郊野外的无主骨骸,在中国传统社会是一种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善举,一场战争或瘟疫后,不论死者生前行为是正义还是邪恶的,当地的绅士官府往往会发动百姓将骨骸埋葬,这是珍重生命的基本伦理。然而,立碑就带有纪念的性质了——镌刻死者名字的名录墙就是一种纪念碑。受害者这样做已经不是什么以德报怨,而是糊涂到不辨是非了,尤其是受害一方的地方政府来做,更是匪夷所思。如果说,这些“开拓团”成员当年死在饥寒交迫中,他们的同伴在回国前为其掩埋并立碑,后来的一些中国人可能会认为这些碑是耻辱,但耻辱也是历史,若从尊重历史事实出发,保留这些碑也能被理解。但原本没有碑,受害者非得替他们立碑,这不是尊重历史,而是自取其辱。

  “警示教育后人”“不忘侵略战争对两国人民的伤害”之类政治上正确的宏大叙述,并不能掩盖“名录墙”的荒谬。日本政客参拜供养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多数也有“安慰亡灵”“警醒后人”“反思战争”“珍惜和平”之类冠冕堂皇的说辞,难道因此其行为就正当了?至于与纪念日本孤儿和乞儿的中国养父母并列,我觉得是对那些中国养父母的侮辱。

  有报道说,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商家牌匾上须有日文。两国不能因为有交战历史就永远不相往来,中断正常的贸易。但相互之间有再大的经贸利益,也绝不能罔顾道义,是非正邪的标准不能因金钱而改变。英国当年殖民地遍布全球,英国人治理殖民地客观上说比日本人“仁慈”多了,非洲一些国家在挣脱英、法殖民统治后,多年陷入动乱,国民经济甚至出现衰退,如印度、巴基斯坦这些原为英国殖民地的国家,独立后和英国还一直保持良好的关系。但不能因此就肯定当年英国的殖民行为。英国继续统治印度,也许其人均收入更高,基础设施更好,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难道当年甘地领导的独立运动是多余的?

  就算方正县政府修“名录墙”是真想“警示教育后人”,撇开历史观这类学理上的争论,政府行为起码有一个考量标准:民意,哪怕是失之偏颇不甚理智的民意也应该受到尊重。从这一行为在网上激起的轩然大波来看,“名录墙”的民意基础又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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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

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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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李勇,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湖南省新邵县一个山村,199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先后栖身于北京某上市公司、国家某部委,1999年因国务院机构精简分流到《法制日报》,2008年10月,“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入语文出版社,开始“四书”生涯:读书、写书、编书、卖书。作家和知名网络人。 我的邮箱是:liy303@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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