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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7月6日《东方早报》)

一座高大气派的收费站,其飘檐如两把剑对着一侧的民居,而在民居和收费站之间,有一条当地农民私开的土路蜿蜒通过。这幅对比强烈的图片最近被各家媒体狂转,此图背后的新闻背景则更有意味:六年前,广西柳州市柳江县在建柳邕收费站时征收了当地一部分土地,农民由于不满收费站的飘檐影响自家风水、补偿款低等问题,干脆开一条绕开收费站的小路,设一个“山寨”收费站。

政府开的可称之为“庙堂收费站”,每辆车收5到10元,而“山寨收费站”则由车主自行决定给农民多少钱,大多为一元钱,有的则是五角钱,农民用箩筐接钱。这当然有很大的价格优势。据该收费站站长说:对于农民的收费行为,他们多次告知“个人收费是违法行为”,但收效甚微。

这件事乍一看,确实是“山寨”公然揩了“庙堂”油,当地政府指责农民们违法,但似乎也无可奈何,这无可奈何的背后,恐怕有理不直气不壮的因素。而农民自设收费站这种近似索要“买路钱”的方式,却在网络上赢得了许多人的同情甚至赞许。这一对比,牵扯到一个很宏大的政治学话题:行政收费的合法性何在?

从根本上说,政府(或官府)的出现,是为了避免人与人之间如动物般相互伤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进而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政府的要求要求越来越高,主要体现在要求其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更加有效和公平。政府要管理和服务,自然要向享受服务的人们收取一定费用。从这个角度来说,所有的税费都近似“服务费”或“买路钱”。政府之优劣的重要指标,就在于它收了“服务费”后能否提供相应的服务,收费的“合法性”决不在于政府自己出台一个法规或红头文件。对一个现代的法治政府而言,政府只能是社会各人群利益的调节者和矛盾的裁决者,不能自己成为利益一方,倘若如此,则是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执法起来怎么可能公平?

但在现实中,我们一些地方政府的行为像一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公司,收费大刀阔斧,而使用起来不明不白,掌握权力的人弄权自肥的现象不少见。各地的高速公路和国道的收费,便是地方政府“公司化”一个典型的表象。公路本是用税收修建起来的公共设施,所有的司机在使用公路时就已经付费——如燃油附加税。但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在国道、省道上设卡收费,一些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在贷款早已还完的情况下,依然继续收下去。收费站已然成了伸向老百姓钱包里的黑手。而在许多地方政府“三公”支出还是一本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时,怎么能让老百姓相信收费站收来的钱完全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既然地方政府能随便向过路的司机收钱,那么当地老百姓从那根粗大的“输油管”里开几个小孔,揩点油又算得了什么呢?这就是围观的公众予以同情之理解的原因。

《西游记》中有个女儿国,唐僧和猪八戒误饮了子母河的水而怀孕,该国意外怀孕者要想打胎,必须喝落胎泉的水,这泉水本属公共资源,后来被牛魔王的弟弟如意真仙霸占,靠卖水谋取暴利。这就是典型的公共资源私人占有。没有一种公平的制度解决落胎泉的管理和使用问题,因此当孙悟空用暴力战胜如意真仙,无偿取水时,多数读者恐怕不会觉得悟空是蛮横不讲理,免费用了公共资源,而觉得是正义的胜利。

孙悟空相对于如意真仙是强者,而收费站旁边的农民相对于地方政府是弱者,他们的土地被征用,他们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自己的权益被损害了,会想办法来抗议,或者说进行自力救济。就如《诗经·齐风·甫田》所唱的那样:“无田甫田,维莠骄骄。”甫田,是老爷们所有的大田,耕种者不能分享收成,所以消极怠工,让大田里长稗子。而用赵本山、宋丹丹的小品来表现,则是“薅社会主义羊毛”,给队里养羊,秋后自家获利甚少,不如薅下羊毛给情郎织一件毛衣更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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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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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李勇,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湖南省新邵县一个山村,199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先后栖身于北京某上市公司、国家某部委,1999年因国务院机构精简分流到《法制日报》,2008年10月,“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入语文出版社,开始“四书”生涯:读书、写书、编书、卖书。作家和知名网络人。 我的邮箱是:liy303@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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