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华商报》专栏)

四川渠县智障人士沦为“奴工”的恶性事件,使智障人士的生存权利问题引起热议。

在当下中国,一些恶性事件是靠新闻的曝光而发酵,从而引起短期的“运动式”纠察,比如接连几场大火灾,各地政府就立即启动消防检查;接连几次大的矿难,于是乎从南到北到处在搞安全生产大检查。这类活动往往风过无痕。但在“刮风”的当口,可是卷起狂沙漫天,很可能矫枉过正。

如渠县“奴工”事件曝光后,全国许多地方进行智障人士用工检查,如12月25日《济南时报》报道,当地两家煤球长雇佣了8名智障工人。从采访透露的信息来看,这些智障人士的得到了善待,工厂老板也承诺“绝不强迫智障工劳动”。

残疾人通过培训后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养活自己,这是对残疾人权益最重要的保障,自食其力的残疾人不但减轻社会的负担,改善自己的经济处境,且能获得人格上的尊严。如果因为害怕有“奴役”智障者的嫌疑而承担舆论压力,地方政府一刀切要求所有企业都不得雇佣智障者,那就变成对残疾人劳动权利的伤害了。

智障者和身体部位残缺而智力健全的残疾人不一样,后者能够有自我维权的意识,而身体健康却智障的人士正相反。他们中间多数人意识不健全,很难自我维权。这也是他们中间一部分人被沦为“奴工”的根本原因,对这类人,整个社会应表现出更大的善意,才能避免这些几乎丧失权利意识的智障人士避免更大的伤害。

那么,整个社会对他们的“善意”如何才能得到稳定而持久的表达?固然,需要在社会上倡导一种关爱弱者的道德伦理,建设一种关爱残疾人的慈善文化。但如果公权力不作为甚至作恶的话,民间人士的自发道德行为是靠不住的。以渠县“奴工”事件的始作俑者曾令全为例,他并不是一开始就奴役智障者的恶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是政府表彰、公众称颂的“善人”,收容了流浪的智障者,让其参加劳动来养活自己。但头顶“善人”光环的曾令全很快就变成大“恶人”,以组建“残疾人自强队”的形式残酷地压榨、剥削智障人士。这个蜕变是怎样完成的?善与恶的距离到底有多远?

这个世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品德近乎圣贤的“善人”是很少的,而多数人既有恻隐之心又在意自己的利益,这才是普遍的人性。如果一个政府希望将大多数公民教化成圣贤一样从而建成一个“理想国”,多半结局是相反的,必是伪善盛行,大恶当道。那么掌握公权力的政府对道德建设有没有责任呢?当然有,但不是扮演无所不能垄断真理标准的道德判官,而是用法治的方式来守住道德的底线,使善得到鼓励与张扬,恶得到鞭挞与惩治。比如对关爱残疾人的企业和个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让其得到好处,从而起到示范作用。一些国家有很高的遗产税率,但若资本家将财产捐给慈善事业,就可得到一定额度的免税,于是有些人干脆就行善博取个好名声。我国对雇佣残疾人的企业也有税收方面的优惠,但在落实中却大打折扣。在“渠县”奴工事件中,我们不能断言一开始曾令全就是居心叵测以伪善来掩盖真恶,但事实是他当初的行善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好处,生猪生意大亏。而当地政府对他的表彰,不如说是地方政府往自己脸上贴金,是对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就的自我表扬。政府的表彰又使曾令全和当地政府捆绑在一起成为荣辱与共的统一体了。到了这一步,曾令全和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勾结起来,以奴役智障者牟利,似乎顺理成章。

可以说,如果有一个好的地方政府,曾令全这样的人,就算他当初真有沽名钓誉想法,但在政府实实在在的政策扶植和全方位的监督下,“假善”装下去就成了“真善”了。若政府的作为正相反,那么结果就演变成“假善”掩盖下行“大恶”。

话题:



0

推荐

十年砍柴

十年砍柴

355篇文章 1次访问 5年前更新

本名李勇,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湖南省新邵县一个山村,199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先后栖身于北京某上市公司、国家某部委,1999年因国务院机构精简分流到《法制日报》,2008年10月,“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入语文出版社,开始“四书”生涯:读书、写书、编书、卖书。作家和知名网络人。 我的邮箱是:liy303@hotmail.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