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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曲《高祖还乡》里有几句唱词:“辕条上都是马,套顶上不见驴,黄罗伞柄天生曲,车前八个天曹判,车后若干递送夫。”这是乡民眼里汉高祖回乡是的仪仗。其中那把曲柄伞盖,在古装戏里常见,一般是皇帝出巡或寺庙方丈做法事时所用的,俗世哪位平头百姓或寻常官员用它,便是僭越,在礼法治国的古代,那就是大罪。

仪式,所重的是其象征意义,但它来源于生活。以伞盖为例,现实生活中是用来遮烈日避雨雪的,皇帝和高僧,是尊者,当然不能自己撑伞,必须别人代劳。中国政治文化早熟的标志之一,就是对君王和官员出巡的仪仗在内的礼制很早就有一整套繁琐的规定,《周礼》是其集大成者。而本来是用来遮雨的伞盖,便成了用以体现皇家威加四海的一种仪仗,其实用功能倒退而求其次。

应当说,随着政治制度趋向文明和公正、人性,其对仪式性、象征性的需要可能会减弱,但不会消亡。如今日国家元首国事访问,东道国以三军仪仗队欢迎之,此仪仗队的目的是扬彼国武威,仪仗队员整齐的步伐、挺拔的身躯和明晃晃的刺刀,其象征作用重于实战,真要打仗这些人拿这些用来表演的武器,肯定不如普通步兵。

近期,网络上频频有地方领导参加户外公务活动,有人帮其撑伞的新闻和照片流出,其中最著名者,乃湖北宜城市(县级)80后的市长周森锋。指责他的人认为年轻力壮的他,竟然让别人给他打伞,官僚作风十足。正当盛年的周市长,当然完全可以自己打伞,我甚至认为他未必不想自己打伞。然而,在今日中国,官员私域之内或许活得像个正常人-----也许爱妻型的官员会给老婆打伞,但在公共领域中,他已经不是他本人,他的官员身份决定着,下面的人撑开的伞,呵护的已不是某个人的肉身,而是在体现一种对权势所表达出来的谦卑、恭顺。说其是一种体现官威的现代版“伞盖”,也无不可。只是礼崩乐坏后,八侑舞于庭的事常有,没谁有那么多精力去计较是否逾制。伞下的官、撑伞的人也只是演员,而那把伞则是道具。

按照现在世界流行的政治理念,无论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主权在民,官员不是朝廷派来牧民的父母官,而是由人民或选民委托的管理者,即所谓的“公仆”,世上哪有主人给仆人打伞的道理?当然,担任高级公职的人,人民或选民会通过法定程序赋予他们一定的特权,如政治豁免权、严格的安保措施、专车和专机等等。如此乃不得已为之,目的为了公共利益,使受托的管理者更安全,更能有效地履职。法定特权之外,官员的私人事务没必要别人代劳,除非像罗斯福这样的残疾人或很衰老的人,他的行动必须别人帮助。下面的人不给官员撑伞,也不会视为不尊重官员。个人权利本位的社会,就是个契约社会,所有的人之间的关系,按法律调整就行了。在这种文化里,一般人恐怕也没有帮官员打伞的自觉。

而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个身份社会,如此其政治文化讲究的是严格区分长幼尊卑贵贱的等级,整个社会呈现一种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在家族里,是按辈分年龄来划分的,没病的人到了年老后才有策杖的资格,所以清末一些留日回来的人年轻轻戴礼帽手拿文明棍,被乡间视为狂妄,不知礼。整个社会里则按身份分层次,四民之中,士可以穿长袍会客,种田的只能是“站着喝酒”的“短衣帮”。而官场则是等级最为森严的,一个人的级别,其所穿官袍上的动物图案、出行用的仪仗,标识得清清楚楚,一点都不能错。而五十岁的七品官,见到三十岁的五品官,是要磕头作揖的。所谓官本位社会,就是公权力过于强大,一切政治挂帅,自然官场的尊卑伦理大过社会的长幼伦理。这种文化就是排座次文化,讲名分文化。如果有人抗拒这种文化,很可能被视为不懂规矩的异类。一个官员在户外公务活动中,级别低的给他打伞,浸淫在那种文化中的人,视为当然。反过来,如果他不让别人打伞非得自己来,很可能让下面的官吏觉得无所适从,以为得罪这位上司了。

在这种体系内的官员,要对这种等级文化说不,不但需要具备现代政治意识,真把自己当成纳税人雇来的管理者而非老爷的自觉,还需要相当的勇气,而且,他本人要有能不受这种文化羁绊的地位。比如,总理视察灾区自己打伞,我想应该是他主动拒绝随行者的好意,此举是亲民之举。多数官员,恐怕只能随大流,对下属的好意坦然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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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

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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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李勇,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湖南省新邵县一个山村,199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先后栖身于北京某上市公司、国家某部委,1999年因国务院机构精简分流到《法制日报》,2008年10月,“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入语文出版社,开始“四书”生涯:读书、写书、编书、卖书。作家和知名网络人。 我的邮箱是:liy303@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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